帮别人开收据盖公章是否有风险?
我朋友让我帮他开个收据,还要盖上我们公司的公章。我有点担心这么做会不会有啥问题,毕竟公章代表着公司。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有没有风险,所以想问问大家,帮别人开收据盖公章到底有没有风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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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开收据盖公章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当你帮别人开收据并盖上公章时,这在法律上意味着公司对该收据所记载内容的认可。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公司要对这份收据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收据不等同于合同,但它也是一种书面凭证,能证明一定的交易事实。 如果该收据对应的交易是虚假的,或者存在纠纷,那么公司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比如,对方可能会依据该收据要求公司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款项等。若公司拒绝,对方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将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虽然帮别人开收据盖公章不一定构成上述伪造、变造行为,但如果被认定为滥用公章,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所以,在没有经过公司正规流程和审批的情况下,不要随意帮别人开收据并盖公章,以免给自己和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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