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一系列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置。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要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受伤人员,同时还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案。在等待交警和救援人员到来的过程中,尽量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现场物品,以免破坏证据。如果因为抢救受伤人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接下来是交警部门的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包括对事故现场的拍照、测量,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等,以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交警还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车辆的技术状况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明确,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然后是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之后是赔偿调解。在确定了事故责任后,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自行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部门会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交警部门会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但调解并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或者在赔偿问题上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活动。 总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