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一套规范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则体系,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程序规定。 首先是报警与受理环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其管辖范围。如果属于管辖范围,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 接着是现场处置和调查。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会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勘查现场时,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等。同时,会询问当事人、证人,查找有关线索。在调查过程中,还可能对车辆、物品进行检验、鉴定。根据规定,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然后是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在调解方面,如果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若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最后是损害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需要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