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罪在什么条件下能够申请减刑?


在探讨抢劫犯罪申请减刑的条件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对于抢劫犯罪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需要注意的是,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而“立功表现”则包括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等。 另外,对于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也就是说,即使符合减刑条件,也不能无限制地减少刑期。 总之,抢劫犯罪的犯罪分子如果想要申请减刑,就需要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争取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便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