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申请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在探讨债务人死亡后申请破产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破产的基本概念。破产,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通过法定程序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以公平地清偿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主要适用于企业法人。如果债务人是企业法人,在其死亡(在企业层面表现为终止等情况)后,若要申请破产,通常由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清算责任人提出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是为了通过破产程序尽可能实现自己的债权。而清算责任人申请破产,是其在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时的法定义务。比如在企业解散后,清算组发现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对于债务人死亡后的个人债务情况,目前我国并没有个人破产制度(部分地区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类似探索,但并非严格意义的个人破产)。如果债务人是自然人,其死亡后,债务通常由其遗产来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如果是企业法人债务人死亡(终止)后申请破产,申请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一系列材料。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同时,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一系列工作。之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进行讨论和表决。最终,按照法定顺序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以清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