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纠纷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我和对象没结婚就一起生活了几年,现在打算分开,但在财产分割上有争议。我们一起买了车,平时的生活开销也混着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一下同居析产纠纷的裁判规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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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纠纷指的是在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因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共同财产分割产生的争议。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法院会遵循一定的裁判规则。 首先,要确定哪些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按份共有,也就是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或者贡献大小来确定份额;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其次,对于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的归属比较明确,不会因为同居关系而转变为共同财产。 再者,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同时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例如,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如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另外,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生意等有收益,对于该收益的分割也要依据双方的出资、经营管理等情况综合判断。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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