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一起了,一起生活时买了不少东西,也有一些共同财产。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但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不知道这种没结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同居析产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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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纠纷指的是在同居关系解除时,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进行分割所产生的争议。这里的“同居”,一般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处理同居析产纠纷时,首先要确定哪些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所谓“一般共有”,对于非夫妻关系的两人来说,就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来确定各自的份额。比如,两人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出资比例为 6:4,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原则上也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法院会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 在实际处理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分割财产是最理想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需要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另一方主要负责赚钱,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考虑这种情况,给予负责家务劳动一方一定的补偿。总之,处理同居析产纠纷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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