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补偿金支付有哪些规定?

我在公司工作几年了,最近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听说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我不知道这经济补偿金支付有啥规定,比如啥情况该给、给多少、咋算这些,所以想问问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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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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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一段时间内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减少因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和劳动者协商好的情况。三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五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六是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5000 = 20000元。 此外,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也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能拖延支付经济补偿金,要在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的同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保障了劳动者能够及时、足额地拿到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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