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里有人去世了,留下的家属生活很困难。听说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了解一下这个补助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标准是多少,该怎么申请,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我们能拿到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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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职工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由于生活困难,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生活补助。 从申请条件来看,一般来说,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遗属可以申请: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关于补助标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会有所差异。以企业职工为例,一些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通常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固定金额发放。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如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申请程序上,遗属一般需要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属的身份证明、与死者的关系证明、生活困难的证明等。单位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发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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