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农村拆迁房怎么分配?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我们在农村有套房子现在正在拆迁。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房该怎么分配呢?是按什么标准来分的,我能分到多少份额,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展开


在夫妻离婚时,农村拆迁房的分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房的性质和归属。农村房屋的产权认定较为复杂,通常与宅基地的使用情况相关。如果拆迁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取得的,并且宅基地也是以该方名义申请的,那么一般来说,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拆迁房权益。 但如果拆迁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即便宅基地是以一方名义申请,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家庭事务和经济活动,对房屋的建造可能都有贡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拆迁房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比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房屋权益等。 另外,如果拆迁政策中考虑了人口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拆迁安置面积或补偿款,那么夫妻双方及其他家庭成员应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分配。例如,拆迁协议中明确某一家庭成员因人口因素获得了特定的安置面积,那么该部分权益应归属于该家庭成员。总之,夫妻离婚时农村拆迁房的分配要结合房屋的建造时间、产权归属、拆迁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并且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