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支出问题有哪些呢?


工资薪金支出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十分必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资薪金支出常见的问题。 首先是工资的计算问题。工资的计算方式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错误计算工资,例如在计算加班工资时,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次是工资的发放时间问题。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但在实际中,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无故拖欠工资,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再者是工资的扣除问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在某些法定情况下是可以扣除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此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最后是工资的支付形式问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发放实物的方式来代替工资支付,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总之,劳动者在面对工资薪金支出问题时,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