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由公司发放还是个人发放呢?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发工资的时候,不是公司账户转的钱,而是老板个人账户转给我的。我有点担心这样是否合规,也不太清楚工资到底应该由公司发还是个人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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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劳动关系中,工资通常是由公司发放。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用人单位”一般指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等组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发放工资,有诸多好处。一方面,这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便于进行税务申报和财务审计等工作。公司发放工资的支出可以作为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规范的工资发放记录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对劳动者来说,通过公司账户发放工资能更清晰地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情况,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银行流水等记录是重要的证据。 虽然法律没有绝对禁止通过个人发放工资,但如果长期由个人发放工资,可能会带来一些风险。比如,可能会模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界限,影响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和规范性。同时,也可能会给劳动者维权带来困难,例如在确定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等方面,可能会因为工资发放主体不明确而产生争议。如果遇到公司以个人名义发放工资且存在问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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