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必须要公证才有效吗?
我家里老人想立遗嘱分配名下房产和存款,听说遗嘱要公证才有效。但老人身体不太好,去公证处不太方便。我就想问问,遗嘱是不是一定得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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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相应形式要件,各类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即使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只要它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同样能够产生法律效力。比如,老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只要是其真实意愿,签上名字并注明日期,就是有效的自书遗嘱。所以,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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