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间人员的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羁押了,现在比较担心在羁押期间单位会不会给我发工资。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羁押期间人员的工资支付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我会不会因此失去这段时间的收入,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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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对于羁押期间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员工被羁押,在被羁押期间,用人单位通常可以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员工在羁押期间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难以按照正常的劳动合同来对其进行管理和安排工作。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其次,如果最终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员工无罪,那么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补发羁押期间的工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精神,如果员工是因为司法机关的错误羁押导致失去收入,员工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员工无罪释放,劳动关系恢复后,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补发羁押期间的工资。 另外,如果员工最终被判定有罪,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即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自然也无需再支付工资。而且,即使在被羁押期间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由于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在羁押期间无法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也没有义务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羁押期间人员的工资支付要根据最终的司法判定结果来确定。如果无罪,可要求恢复工资待遇;如果有罪,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支付羁押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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