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学校工作时受了工伤,不太清楚赔偿流程和标准。想知道该怎么申请赔偿,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赔偿是由学校出还是有其他途径,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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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在学校工作的人员,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就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如果造成伤残的,除了上述项目外,还会有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对于在学校发生工伤的赔偿责任承担,如果学校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像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部分费用则由学校支付。如果学校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学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整个工伤赔偿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以便顺利进行工伤认定和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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