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行政赔偿的范围。 首先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行政机关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公民进行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那么该公民就有权要求行政赔偿。再比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殴打当事人致其身体伤害,这也属于侵犯人身权的范畴,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其次是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例如,行政机关违法对企业进行罚款,或者违法查封企业的财产,导致企业遭受损失,企业就可以要求行政赔偿。还有,如果行政机关在没有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征收公民的房屋等财产,公民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了解行政赔偿的范围,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我们遭遇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并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行政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