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行政赔偿的范围。 首先,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或者对你进行了暴力伤害等,你就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其次,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行政机关错误地对你进行罚款,或者违法扣押了你的财物,这些情况下你都有权要求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和他的职务没有关系,或者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了损害,那么国家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 总之,当你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要仔细对照法律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赔偿的条件。若符合,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