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期工资如何发放?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了,我作为员工特别担心自己的工资问题。不知道在这个期间工资是怎么发放的,是按照原来的标准和时间发,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很想弄清楚,好早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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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工资的发放是员工非常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的过程。工资则是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会先支付员工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清算组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清查,确定员工的工资数额。一般来说,工资会按照员工实际提供劳动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在确定了工资数额后,清算组会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最后由法院裁定认可。一旦方案通过并得到法院认可,员工的工资就会按照方案进行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工资,员工可能无法全额拿到自己的工资。但法律已经尽可能保障了员工的权益,将工资列为优先清偿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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