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期间的工资是如何发放的?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进入了破产程序,我很担心工资的发放问题。想知道在公司破产期间,我们员工的工资到底是怎么发放的呢?是按原来的标准发,还是会有变化?发放的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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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破产期间,工资的发放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首先,要明确职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在清偿其他债务之前,应先保障职工工资的支付。 其次,要确定工资债权。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一般由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和评估,同时核实和确认职工的工资债权,包括工资数额、工作期限等相关信息,以此确定职工应得的工资总额。 然后是破产财产分配环节。在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时,会将职工工资作为重要的债权来考虑。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在满足其他优先债权后,将剩余的破产财产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工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比如,企业破产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剩100万,而需要支付的职工工资总额是200万,那么就按照一定比例给每位职工发放工资。 最后是工资发放方式。一般由破产管理人负责工资的发放工作。常见的方式是通过银行转账等,将工资直接支付到职工的个人账户中。 而且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总之,法律充分保障职工在企业破产期间获得工资的权益,但具体发放情况可能因不同企业的破产状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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