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时工资怎么算?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清算,我很担心自己的工资问题。想知道在公司破产清算这个情况下,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计算的呢?会不会少算或者不算给我?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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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员工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报酬。它包含了很多项目,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关于工资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工资的数额、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那么就依照这个约定来计算。比如,合同约定月工资是固定的5000元,那么就按照这个标准来算。要是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来执行。要是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也没有集体合同,那就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来确定工资数额。同工同酬就是指和相同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业绩的其他劳动者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破产清算期间,如果员工还在正常提供劳动,那么这段时间的工资同样要按照上述规则进行计算和支付。同时,员工还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总之,员工在公司破产清算时的工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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