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前后工资如何计算?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申请了破产清算,我很担心自己的工资问题。想知道在破产清算前和清算后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是按照正常出勤天数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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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工资的计算涉及到不同的阶段,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首先来看破产清算前工资的计算。通常情况下,破产清算前工资的计算和正常经营时一样,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劳动者实际的出勤情况来确定。劳动合同里一般会明确规定工资的构成,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而实际出勤情况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小时数等。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若劳动者当月出勤18天,那么当月基本工资就是5000÷22×18。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在破产清算前,企业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接着说破产清算后工资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就是说,破产清算后,职工工资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有优先受偿权。在计算方面,依然是依据之前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实际出勤情况确定工资总额。如果企业在破产清算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这些拖欠的工资也会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一并计算和清偿。而且,如果因为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企业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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