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工资能给吗?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清算,我很担心我的工资拿不到。我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还有好几个月工资没发,不知道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我们员工的工资能不能顺利拿到,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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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是能够得到支付的。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清算的概念,简单来说,破产清算是在公司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时,由法院介入,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的一个法定程序。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是处于优先地位的。 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员工工资有优先受偿权,但如果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已经所剩无几,那么员工的工资可能无法全额得到支付。另外,员工需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工资债权,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便破产管理人进行核实和确认。只有经过合法的申报和确认程序,员工才能顺利拿到应得的工资。所以总体而言,在正常情况下,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是有较大可能得到支付的,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公司的实际破产财产状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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