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比如说,一家小餐馆被市场监管部门以卫生不达标为由,处以高额罚款,餐馆老板如果认为这个处罚不合理,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例如,公民被公安机关错误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像错误的行政拘留,当事人就有权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比如,某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办一家企业的许可证,部门却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给出答复,申请人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四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在农村,经常会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纠纷,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不服,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五是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当政府进行土地征收时,被征收人如果对征收决定或者补偿金额等不满意,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六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比如,有人遭遇了不法侵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却不处理,当事人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七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企业觉得行政机关的某些行为干涉了自己的正常经营,或者农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八是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一些大企业可能会利用和行政机关的关系,排挤其他企业的竞争,受到影响的企业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九是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如果行政机关向企业或个人乱收费、乱摊派,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十是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比如,符合领取抚恤金条件的人员,行政机关却不发放,当事人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是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政府和企业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如果政府不履行协议,企业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十二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了上述列举的情况,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也规定了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案件范围。比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这些情况是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的。 总之,了解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遇到行政纠纷时,要先判断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样才能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