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债务担保的范围是指在担保法律关系中,担保人所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哪些方面的钱。下面我们详细来看债务担保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首先是主债权,这是债务担保范围的核心部分。主债权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原本约定的债权,也就是债务人最初向债权人借的钱的本金数额。比如甲向乙借了 10 万元,这 10 万元就是主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这就明确了主债权是担保范围的基础内容。 其次是利息,利息是主债权所产生的孳息。它分为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约定利息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比如甲向乙借款时约定年利率为 5%,那么借款期间产生的利息就属于担保范围。不过,对于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否则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违约金也是债务担保的范围之一。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例如甲和乙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还款,需要向乙支付借款金额 10%的违约金。那么当甲违约时,这笔违约金就属于担保范围,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 损害赔偿金同样在担保范围内。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这笔赔偿的费用就是损害赔偿金。比如因为债务人延迟还款,导致债权人错过了一个投资机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笔损失就可以作为损害赔偿金要求债务人赔偿,担保人也可能要对此承担责任。 最后是实现债权的费用。这是指债权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例如债权人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追讨债务,为此支付的诉讼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在担保关系中,担保人也可能要承担这些费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对担保范围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范围来确定担保人的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按照法律规定的上述范围来确定。所以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担保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