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辩护人的范围。 首先是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范围如下:一是律师。律师是经过专业法律训练,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他们熟悉法律程序和业务,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二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在一些情况下,人民团体(如工会、妇联等)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和支持,会推荐合适的人员为其辩护。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的人;亲友则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亲密友谊的人。他们通常比较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能够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然后是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这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人身自由受限,无法正常履行辩护职责。此外,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为他们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无法有效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同时,现役军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果聘请非军队律师作为辩护人,应当经军队司法机关批准;外国人、无国籍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总之,了解辩护人的范围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在刑事诉讼中正确行使辩护权至关重要。在选择辩护人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辩护人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