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我不太清楚具体哪些情况能算在这个赔偿范围内,想了解一下,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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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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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会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打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同样侵犯了无过错方的配偶权,造成精神伤害。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不仅对无过错方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严重损害其心理健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这些行为都会让无过错方在精神上遭受巨大痛苦。 另外,“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给司法实践留下了一定的灵活性。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对家庭和配偶造成严重伤害的,无过错方也可能据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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