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决离婚?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我打算二次起诉,心里特别没底,就怕又离不成。我不太清楚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标准是啥,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顺利离掉,想问问二次起诉离婚到底会不会判决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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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二次起诉离婚并不必然会判决离婚。离婚诉讼的核心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司法实践来看,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更加谨慎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如果在第二次起诉前,双方的关系并没有改善,且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导致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比如一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较大。然而,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进行二次起诉,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所以,二次起诉离婚时,想要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需要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让法院更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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