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二次一定会判离吗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我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法院会不会判离。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想了解一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不大,有哪些关键因素会影响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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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第二次起诉并不一定会被判离。 我们先了解一下诉讼离婚以及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在之后的相处中,仍然存在严重矛盾,感情没有得到改善,并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双方又分居满一年,那么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即使是第二次起诉,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要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对方赌博或吸毒的相关证据等,这样才能增加胜诉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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