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介欺诈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中,中介欺诈是一个需要高度警惕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注意事项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要警惕虚假房源信息。有些中介为了吸引客户,会发布一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房源信息,比如夸大房屋面积、装修情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如果存在虚假内容,就可能构成欺诈。购房者在看到心仪房源时,不能仅听中介的描述,一定要实地考察,仔细核实房屋的实际情况。 其次,防范中介隐瞒重要信息。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产权纠纷等,中介可能会故意隐瞒。《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中介隐瞒了这些重要信息,购房者在发现后有权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者,要注意中介的收费问题。有些中介会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或者不按照事先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介在收费时,必须明确告知购房者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购房者要仔细查看中介服务合同中的收费条款,对于不合理的收费有权拒绝。 另外,对于中介诱导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也要保持警惕。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这种行为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当发现中介存在欺诈行为时,购房者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收费凭证等。可以先与中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