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是否需要开庭审理?
我有个官司一审败诉了,打算提起二审。但我不太清楚二审的流程,不知道二审是不是一定要开庭审理。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会开庭,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开庭呢?要是不开庭对我会不会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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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二审并非都需要开庭审理。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意味着,如果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且合议庭经审查认为无需开庭,那么就可以不开庭审理。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就是说,在刑事二审里,存在应当开庭审理的明确情形。 简单来讲,民事诉讼二审一般应开庭,但满足一定条件可不开庭;刑事诉讼二审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必须开庭。对于当事人而言,二审是否开庭审理会影响其在法庭上陈述观点、出示证据等权利的行使。所以,当涉及二审时,当事人要密切关注案件是否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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