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审一般是开庭审理还是书面审理?

我有个官司一审败诉了,打算上诉到二审。但我不太清楚二审通常是怎么审理的,是像一审那样开庭,双方当事人和律师都到场辩论,还是只通过书面材料进行审理呢?我想提前了解清楚,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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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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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司法程序中,二审即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关于二审的审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意味着二审原则上是要开庭审理的。开庭审理能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使法官更全面、直接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以进行书面审理。比如,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对事实部分基本没有争议,只是对法律适用有不同看法;或者上诉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等情况。在这些情形下,合议庭通过仔细查阅一审的卷宗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询问当事人后,如果认为不需要开庭就能把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弄清楚,就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 另外,在刑事诉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也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刑事二审也是以开庭审理为原则,有法定情形时才不开庭书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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