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质押带来的风险?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主要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像将汽车、珠宝等交给债权人占有;权利质押则是以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的质押,例如以汇票、本票、支票等进行质押。 为了避免质押风险,在质押前,首先要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和信用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质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企业出质人,要查看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信用记录。如果出质人的信用不佳,存在大量债务违约记录,那么接受其质押物就可能面临较大风险。 其次,要对质押物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动产质押,要确保质押物的所有权清晰,出质人对质押物具有合法的处分权。可以通过查看购买合同、产权证书等文件来核实。同时,要检查质押物的质量和市场价值。例如,对于质押的汽车,要检查其车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事故记录等;对于质押的珠宝,要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对于权利质押,要确保权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例如,对于以汇票质押的,要审查汇票的真实性、背书是否连续等。 在质押过程中,要签订详细、规范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应当明确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基本信息,以及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合同中还应当约定质押物的保管责任、质押权的实现方式等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所以,要确保质押物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 另外,要妥善保管质押物。对于质权人来说,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和保管方式,例如对于易受潮的质押物,要存放在干燥的仓库中;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质押物,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管。 最后,要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履约情况和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变化。如果债务人出现违约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如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实现质押权。当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出现大幅波动时,要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要求出质人追加担保物等。总之,避免质押风险需要在各个环节都谨慎操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