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不能自理老人女儿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家老人是二婚,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了,他女儿替他起诉离婚,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是会直接判离,还是会考虑其他啥情况呢?我心里实在没底,想弄清楚。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本案中,虽然是老人的女儿代为起诉,但法院仍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审理。不能自理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判断。一方面,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例如存在虐待等情况,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很可能会判决离婚。另一方面,如果只是因为老人不能自理,另一方尽到了相应的扶养义务,夫妻之间感情并未破裂,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一方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应给予照顾和帮助。同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