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婚两年盖了房子,离婚后房子有双方的份吗?

我和现在的老公是二婚,结婚两年一起盖了房子。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房子在离婚后我有没有份,是怎么分配的呢?心里很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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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要判断离婚后房子是否有双方的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二婚两年盖的房子,如果盖房子的资金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收入,比如双方的工资、经营所得等,或者是双方共同出资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盖房,那么这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分割该房子。分割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比如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如果盖房子的资金是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么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可能就没有权利分割。不过,如果另一方在盖房过程中付出了劳动等,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补偿。总之,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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