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后犯偷盗罪是怎么判的?
我前几天喝醉了,稀里糊涂偷了别人东西,现在特别后悔。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喝醉后犯偷盗罪是怎么判的,是不是和没喝醉时判刑一样,会不会因为喝醉了就从轻或者从重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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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原则上来说,醉酒并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简单来讲,不能因为喝醉酒了就可以逃避犯罪该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喝酒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能够预见到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醉酒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理由。 对于偷盗罪,在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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