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200元主犯会怎么判?
我参与了一个团伙诈骗,骗了别人200元,我是主犯,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想了解下具体的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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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团伙诈骗”和“主犯”的概念。团伙诈骗就是多个人一起商量好,通过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而主犯呢,就是在这个诈骗团伙里起主要作用的人,比如出谋划策、组织大家去实施诈骗等。 对于诈骗200元这种情况,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达到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所以,诈骗200元并没有达到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通常不会以诈骗罪来追究主犯的刑事责任。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具体的治安处罚中,对于主犯,由于其在团伙中起到主要作用,公安机关可能会在上述处罚幅度内给予相对较重的处罚。此外,即使不构成犯罪,违法所得的200元也应当依法追缴退还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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