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会怎么判刑?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合法的手续去使用无线电设备或者频率,并且对正常的无线电通讯造成了影响,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构成这个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一定的判断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比如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影响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三)举办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场所及周边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四)同时使用三个以上“黑广播”“伪基站”的;(五)“黑广播”的实测发射功率五百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十公里以上的;(六)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五千条以上,或者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七)雇佣、指使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员使用“伪基站”的;(八)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九)曾因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行为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特别重大的影响或者损失等情况,比如导致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或者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此外,如果单位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如果涉嫌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具体的量刑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