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以下犯罪会怎么判?


在我国,对于10岁以下孩子犯罪的判定和处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犯罪”这个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对于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理,法律有特别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10岁以下的孩子,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10岁以下的孩子在认知和心理发展上还不成熟,缺乏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和社会意义的足够认识和判断能力。所以,法律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认为他们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10岁以下孩子实施危害行为就没有任何处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虽然孩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监护人要对孩子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于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治,预防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