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后要去监狱服刑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不太清楚之后是不是就要去监狱服刑,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想了解一下,是不是只要判了有期徒刑就一定会被送到监狱呢,还是有其他情况?
展开


在我国,被判处有期徒刑后不一定都要去监狱服刑,这要根据具体的刑期以及罪犯的身体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首先,从刑期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就不用去监狱,而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其次,从罪犯身体状况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所以,即使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超过三个月,但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也可以暂不在监狱服刑,而是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