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庭后判刑是从被关押进去那天算还是从开庭那天算?

我因为一些事被关押了,现在案子要开庭了,我想知道如果最后被判刑,这个刑期是从最开始我被关进去那天算,还是从开庭那天开始算呢?我担心会影响我实际服刑的时间,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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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关于刑期的起始计算有着明确的规定,并非从开庭日开始计算,而是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密切相关。 对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三种常见的主刑,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在判决执行以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被先行羁押了,那么羁押一日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这意味着,假如您在开庭审判前就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那么这段被关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例如,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了三个月,那么在折抵后,您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就会相应减少三个月。 而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这两种刑罚,因为性质特殊,一般不存在刑期折抵的问题。不过,死缓如果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里的起始计算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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