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盗窃有谅解书会如何判刑?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初次盗窃且有谅解书的情况,量刑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盗窃罪的基本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初次盗窃,表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法官通常会将其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考虑因素。而谅解书是指受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书面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不过,最终的量刑结果不会仅仅取决于初次犯罪和谅解书这两个因素。法官还会结合盗窃的金额、盗窃的手段、是否造成其他后果等情况来综合判断。例如,如果盗窃金额较小,又有谅解书,可能会判处缓刑、单处罚金或者短期的拘役;如果盗窃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标准,即使有谅解书,也可能会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但在量刑时还是会适当从轻。总之,初次盗窃有谅解书在量刑上会有一定的从轻处理,但具体的判刑结果要由法院根据全案的情况来依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