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未成年犯罪团伙会怎么判刑?


在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团伙的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刑法》第十七条同时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而对于犯罪团伙的情况,在刑法中涉及到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团伙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团伙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会被认定为从犯。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在判断未成年犯罪团伙如何判刑时,要先确定每个未成年人的年龄、其在犯罪中实施的具体行为、起到的作用等,再结合具体的犯罪罪名,依据法律规定来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