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累犯自首会如何判刑?


首先,我们来分别理解一下“轻伤害”“累犯”和“自首”这几个法律概念。轻伤害是指人体受到的损伤程度介于轻微伤和重伤之间的伤害。简单来说,就是身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但还没达到重伤那么严重的程度。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通俗来讲,就是之前犯过罪,刑满释放或者被赦免后,又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犯罪的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的人主动跑到相关部门,把自己做的坏事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接下来看看法律对于这几种情况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表明累犯在量刑时会被从重处理,因为他们再次犯罪显示出更大的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 而《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体现了犯罪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所以法律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关于轻伤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害就属于此范畴。 当轻伤害的累犯选择自首时,法院在判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方面,因为是累犯,要从重处罚;另一方面,由于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判刑结果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来确定,比如伤害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悔罪态度等。例如,如果犯罪人在自首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总体而言,虽然有自首情节,但因为是累犯,最终的判刑不太可能免除处罚,一般还是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量刑,但通常会比没有自首情节的累犯判得轻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