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个罪名累犯会怎么判?

我犯了多个罪名,而且属于累犯,现在很担心判刑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多个罪名还是累犯的情况是怎么量刑的,想知道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大概会判多重,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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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犯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累犯”这个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当涉及多个罪名时,我国刑法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对于累犯,在数罪并罚的基础上,要从重处罚。这意味着法官在量刑时,会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选择相对较重的刑罚。例如,如果某一罪名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累犯,法官可能会倾向于在接近十年的刑期上量刑。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悔罪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所以,多个罪名的累犯具体怎么判,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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