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聚赌会怎么判刑?
我朋友拉了一些人在网上打牌赌博,还从中抽成。我很担心他这样做会触犯法律,想知道像这种网络聚赌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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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聚赌的判刑涉及到我国刑法对于赌博犯罪的相关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网络聚赌在法律上的定义。网络聚赌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的行为。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聚赌来赚钱,比如像常见的抽取“水钱”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聚众赌博”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都属于聚众赌博。 如果涉及网络聚赌,还有一些特殊的考量因素。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聚众赌博”: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对于网络聚赌的量刑,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包括聚赌的规模、持续时间、获利金额、参赌人数等。如果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比如聚赌的规模很大、获利金额很高等,就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聚赌这种新型犯罪形式,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因为它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还可能引发其他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一旦涉及网络聚赌,后果是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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