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罪怎么量刑?
我不小心收购贩卖了一些野生动物,现在很担心会受到法律制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量刑,量刑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 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罪名,常见的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概念。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指的是那些在自然界中数量稀少、面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像大熊猫、东北虎、金丝猴等都属于此类。这些动物受到国家的严格保护,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它们或者其制品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如何判断情节是否严重或者特别严重呢?相关的司法解释给出了明确的标准。一般来说,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数量、种类以及是否造成了野生动物的死亡等因素,都会影响情节的认定。比如,收购、贩卖的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或者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此外,如果涉及的野生动物制品价值较高,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另外,如果收购、贩卖的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是一般的野生动物,达到一定数量也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等其他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总之,收购、贩卖野生动物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