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证据只提供租房合同就可以了吗

我打算离婚,听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能作为证明感情破裂的依据。我在外面租了房子,有租房合同,是不是只提供这个合同就能证明我们处于分居状态了?想了解仅靠租房合同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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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据只提供租房合同是不行的。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虽然一方在外的租房合同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但它只能证明租赁关系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分居事实没有直接关联。 要证明分居事实,通常还需要其他证据配合。比如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这是很直接的证据,不过要注意得是书面形式,口头协议需对方承认才行;一方发给另一方的正式分居通知书,用快递邮寄并在备注标注“分居”字样,保留好邮寄收据,从邮寄日到离婚期间可视为分居时期;双方往来的信函、电子邮件等能反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内容;还有人证,像双方共同的亲朋好友等能证明分居情况的第三方。 总之,不能仅依靠租房合同来证明分居,需要综合多方面证据,让法官能更全面准确地判断夫妻是否确实处于分居状态。 相关概念: 书证: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像租房合同、分居书面协议等都属于书证。 证人证言: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这里知晓分居情况的亲朋好友的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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