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认定的?
我是山东的,最近在处理一些债务问题。我和我爱人有些债务不太清楚该怎么算,不知道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不算。想了解下在山东,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标准和方法是怎样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山东,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全国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一致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好比,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或者一方先借了钱,另一方后来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要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是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的吃穿住行、孩子教育、老人赡养等日常开销所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为了给家里买菜、交水电费等借的钱,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但投资收益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能证明这笔投资是夫妻两人一起商量决定的,那就要算共同债务了。总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遵循法律规定,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