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山赫公司工作时受了伤,被认定为伤残。现在想了解下公司给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回事,具体的标准、领取条件这些是怎样规定的,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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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在我国,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是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水平等存在差异,所以各地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合适的标准。以《工伤保险条例》为例,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提到的山赫,如果该公司员工发生工伤并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那么就应按照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比如有些地区会根据伤残等级,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月数来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你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文件,或者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了解你所在地区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同时,你也需要收集好相关的工伤认定材料、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等,以便顺利申请领取该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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