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男方拿出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要回?


情侣分手后男方拿出转账记录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转账被认定为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比如在恋爱期间,男方送女方一些首饰、衣服等,这些通常属于赠与,一旦交付,男方很难再要回。 其次,如果转账属于借款性质,那男方是可以要回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要是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能证明是借款,即使情侣分手了,女方作为借款人有义务还钱。比如男方明确说这笔钱是借给女方应急的,并且有相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那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然后,一些特殊转账也有不同处理方式。在节日、生日等特殊场合进行的转账以及具有特定寓意的转账,像“520”“1314”等金额,往往会被认定为是对另一方的爱意赠予,分手后一般不能要回。但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转账,分手后有可能被追回,因为既然无法结婚了,这种赠与行为的基础改变,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最后,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总之,情侣分手后男方凭转账记录能否要回钱,要综合转账的性质、目的、金额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相关概念: 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撤销权:赠与人在某些法定情形下,有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的权利。





